2011年2月,当时15岁的女孩小玲(化名),和表姐一起离开家乡到浙南打工。一日,小玲无意间看到路边张贴的招工启事,内容吸引了她的目光:“招酒店服务员,工资2000-3000元左右,外加提成,包吃包住。”循着上面写的联系方式,小玲拨通了电话,这个招工联系人就是老陈。
她不知道,这将会是她噩梦的开始。
次日下午,小玲如约到了和老陈说好的酒店,一切都进行地很顺利,面试后,老陈说当天就可以开始上班。小玲听了,心中窃喜。随后,老陈便和小玲说:“你在这里等待一会,晚些时候,我会开车带你去上班的地方。”
可这一等,就让小玲等到了深夜。凌晨,老陈连夜开车把小玲带到了杭州,后将她带到了一家休闲店,并强迫她从事卖淫活动,但小玲坚决不依。
庆幸的是,在五日后,小玲所在的休闲店就被公安机关查获。休闲店的老板看最近风声紧,小玲又不依不挠、不肯就范,就让老陈把她带回浙南。 |